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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他人的欠条能否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眉山离婚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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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拿他人的欠条能否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1、拿他人的欠条,如果是经债权人委托授权的,能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。当事人可以代为追债,但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。但如果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了当事人,未通知债务人的,则当事人不能要求债务人还债。因为该转让行为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。2、法律依据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百6十1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依照法律规定、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,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不得代理。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百6十2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,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。(3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5百4十6条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。(4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6百7十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2、 持有别人的借条要钱可以1般是不可以的,但如果债权人、债务人、第3方协商1致对债权进行转让的,那么是可以拿别人欠条去要钱的。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、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。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1方欠另1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,1种凭据类应用文体。欠条具有专属性,是在特点条件下形成的债务,并且是针对具体人的,债务人认为支付不是债权的相对人存在风险,可以拒绝无关人员钱物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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